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清遠校區4#設備房南側校園道路連通天鵝湖渠箱和一期教學樓、實驗樓墻地面變形縫更換及北門外塌陷路面維修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18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1371-2540GDGH1046
2.項目名稱: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清遠校區4#設備房南側校園道路連通天鵝湖渠箱和一期教學樓、實驗樓墻地面變形縫更換及北門外塌陷路面維修工程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人民幣468150.58元(包組1:人民幣422517.49元;包組2:人民幣45633.09元)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磋商要求等)
(1) 標的內容一覽表:
包組號 |
包組名稱 |
數量 |
采購預算 |
簡要技術需求 |
1 |
4#設備房南側校園道路連通天鵝湖渠箱和北門外塌陷路面瀝青砼鋪設工程 |
1項 |
人民幣422517.49元 |
詳細內容請參閱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購項目內容》 |
2 |
一期教學樓、實驗樓墻地面變形縫更換和天鵝湖壘石駁岸修復工程 |
1項 |
人民幣45633.09元 |
(2) 本項目共分為兩個包組,供應商可對其中一個或兩個包組進行響應,可兼投兼中。包組是響應的最小單位,供應商應對同一個包組的全部內容進行響應,不得分拆。
6.合同履行期限:20天。(備注:項目實際開/竣工日期以開/竣工報告為準。)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下列條件并提供相應材料(除單獨說明外,同時適用于兩個包組):
(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響應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②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財務狀況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
③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須提供至磋商截止之日前6個月以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相關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④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供應商資格承諾函》。
⑤ 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供應商資格承諾函》。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包組一:4#設備房南側校園道路連通天鵝湖渠箱和北門外塌陷路面瀝青砼鋪設工程:
①具有有效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②具有有效期內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③供應商擬擔任本項目的負責人具有以下兩項內容:①具有有效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②同時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④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不為同一人。(響應文件提供承諾函)
(2)包組二:一期教學樓、實驗樓墻地面變形縫更換和天鵝湖壘石駁岸修復工程:
①具有有效期內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②具有有效期內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③供應商擬擔任本項目的負責人具有以下兩項內容:①具有有效期內的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②同時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④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不為同一人。(響應文件提供承諾函)
⑤供應商需具備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修繕工程定點采購入庫供應商資格,且服務區域包含清遠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本項包組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將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按修繕工程項目定點采購議價方式成交并簽訂合同)。
(3)以下特定資格要求兩個包組同時適用: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代理機構人員于響應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供應商未被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響應。
(4)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響應。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6)已購買本項目磋商文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2.地點: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18樓,建議采用電匯或微信支付)。
3.方式:(1)現場報名;(2)郵件報名:(郵箱:ghzxgz@163.com)。
4.售價(元):300。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4月21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會議室(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18樓,開始接收響應文件時間為響應截止時間前30分鐘。)
五、開啟
時間:2025年4月21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會議室(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18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購買磋商文件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 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響應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 《購買文件登記表》(可在采購代理機構網站(www.iuei.cn)下載中心點擊《購買文件登記表及賬戶信息(廣州)》下載)。
2.為提高工作效率,建議供應商通過“電匯轉賬”或“微信掃碼支付”等非現場方式購買磋商文件。供應商在完成支付后,需將上述購買文件所需資料及支付憑證(電匯底單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圖)掃描發送到采購代理機構(郵箱:ghzxgz@163.com),并與采購代理機構相關人員確認。賬戶信息及微信二維碼詳見《購買文件登記表及賬戶信息(廣州)》。
3.已購買文件的供應商,不代表通過資格性審查。
八、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廣東南華工商職業學院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東城街道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18樓
聯系方式:020-3763336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羅小姐、李小姐
電話:020-37633362